2018年8月因為母親開刀,我在多倫多醫院待了兩個星期,與阿凱Line聊天問他:新聞報導說,屏東老家金庫被偷的事,他說掉了幾個銀元,但一些文件、摺扇小偷沒興趣,我請他照相給我看看。那時正好有空,就隨手記了這些事。最近又看到宜蘭有類似的保險櫃,遂找出舊資料整理如下。
這幾天的電視報導說宜蘭冬山鄉公所有個塵封將近 100 年的保險櫃,因不知密碼也無鎖匙,徵求開鎖達人,就連日本知名解鎖達人跨海來挑戰解鎖的新聞,讓我想起幾年前同學家裏保險櫃的事:
幾年前有次他告訴我,在屏東舊居被小偷侵入,有個他父親留下來的古老保險櫃,小偷打不開,用千斤頂從後面破壞,竊走了幾個龍銀和一個古董花瓶,那個保險櫃存放著一些他父親的文件,過去幾十年來都沒特別在意,這次仔細檢點物品,想不到發現了兩件祖父的遺物。他告訴我說,有一把祖父的題詩的摺扇還有一張台灣民主國的股票。我在 Line 裏問阿凱,還留著照片嗎?能再 Po 上來給我看看嗎? 他找出並傳過來如下:
因為網路這些文章,我這次仔細的看了相片和摺扇的詩,並在 FB 發文如下:
我的同學是蘇貞昌的弟弟,祖父名叫蘇雲英-1870,清同治九年出生,1894 年甲午戰爭時,已是秀才,但 1895/4/17 日的馬關條約,把台灣及澎湖「永遠讓與日本」。不但清朝朝野震動,台灣紳民更是驚痛無已。
梁啟超因此有言:「吾國四千餘年大夢之喚醒,實自甲午戰敗,割台灣,償二百兆後始也。」比蘇雲英長三歲的洪棄生離台詩云「宰相有權能割地,孤臣無力可回天」身為被「祖國」離棄的遺民,捐錢出力參加了台灣民主國的抗日活動,然而劉永福的部隊棄逃台南後告終,遠在國境之南的屏東,連一戰的機會都沒有。
1895 年 10/19 劉永福逃至廈門,台灣民主國崩潰,11/18 日本的樺山總督向大本營報告全島枚平。台灣在日本國統治下, 隔年(1896) 4/1 開始實施六三法,在行政權外還賦與了總督立法權,本來只有三年效力後來三次延長達十年之久,之後於 1906/4/10 頒佈了三一法取代,於1907/1/1 正式施行。
1905 年末至 1906 年初,台灣割給日本已經十年,時任頭前溪庄庄長的蘇雲英也 36 歲了,他在扇面上用他的顏體字寫下這首感時述志之詩:
「自治高名滿十年,民權莫展尚仍然. 六三法案何時廢,內地延長豈未研.
官權自治取名高,民意徵求豈傑豪. 國政原來操在上,胡容士庶亂分毫.
主人筆」
因為詩中說自治高名滿十年..六三法案何時廢..所以應該是在 1906/4/10 新的《三一法》頒佈之前寫的.
關於《六三法》和後來的《三一法》是這樣的:
《六三法》(全稱:「應於臺灣施行法令相關之法律」,日語「台湾ニ施行スヘキ法令ニ関スル法律」),1896 年(明治二十九年)3 月 31 日大日本帝國國會公布第六十三號法律。該法律特別賦予臺灣總督律令制定權,在其管轄區域內得發布具有法律效力之命令(律令),而且臨時緊急命令可不經中央主管機關呈請天皇裁決而立即發布。
《六三法》原定期限是三年,但延期至 1907 年才經修訂為《三一法》,但臺灣總督仍保有「律令制定權」。